太危險!在民房周邊私自生產、儲存大量?;?,判刑七個月
未經許可,私自生產危險化學品并將近5000公斤?;冯S意放置“倉庫”,且是鄰近有人居住的民房。近日,龍港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一起涉?;奉I域的危險作業案件,一審以危險作業罪判處被告人繆某某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追繳違法所得并對其非法生產使用的危險化學品與原材料等予以沒收。
2021年2月至5月期間,被告人繆某某在未取得生產相關危險化學品許可的情況下,擅自購買甲酯、丙烷等十余種原材料,在龍港某倉庫內,非法生產水性涂料。2021年5月15日,龍港市應急管理局在該倉庫內查獲成品水性涂料266桶,共計4788千克,以及若干甲酯、丙烷、丁酮等十余種原材料。
經鑒定,該水性涂料屬于危險化學品。市應急局經核查認定,被告人繆某某擅自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且生產場所不具備生產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條件,屬高度危險的生產作業活動,具有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現實危險。
2021年2月起繆某某通過網上交易等形式,從各地購買甲酯、丙烷等材料,于龍港某倉庫內非法生產水性涂料。2021年5月15日,市應急局于該倉庫內發現大量危險化學品及簡易生產裝置,現場查獲危險化學品原材料42桶、128帶和成品膠水266桶。2021年6月1日,市應急局對繆某某予以立案調查。截止案發,繆某某共生產了3種共500余桶“膠水”,已銷售200多桶。2021年6月11日,市應急局將該案件已送至公安機關,市公安局當日以涉嫌危險作業罪對繆某某立案偵查。2021年6月20日,繆某某到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繆某某在生產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未經依法批準從事危險物品生產作業,具有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現實危險,其行為已構成危險作業罪。鑒于被告人繆某某具有自首情節,又自愿認罪認罰,可依法從輕和從寬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